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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三级资质将于2023年12月31日正式失效?官方回应!


近日,一篇名为“重磅!国务院审议通过《资质改革方案》!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!的文章在各大平台刷屏,但其实仔细查看后发现,该文所说的《资质改革方案》是早在2020年就已下发的文件,文件是住建部于2020年11月30日印发的《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》 (建市[2020] 94号)。

文件指出: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已经在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这份文件大都非常了解,《改革方案》相当于新版资质的“骨骼”,资质的“血肉”即《资质标准》还未正式出台。所以说,该文标题第一部分是两年多前的文件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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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早在2021年6月29日发布的《关于做好建筑业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中明确指出: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,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,有效期届满的,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。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,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。

多省市住建部门也发文回应。2023年7月5日,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申请行为的公告》 ,明确:近期,中介为牟取利益,散布新版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实施后,现有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直接作废及其他虚假消息,请广大企业不要轻信,具体政策以住建部官方文件为准。

此前,湖北、广东、江西、四川等多地官网也都回复了三级资质相关问题。

4月14日,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(第四版)》 ,对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、三级资质取消等问题作了最新解答,其中:

1、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是否取消了? 三级资质是否允许变更?

答:是的,根据国务院(国发 (2021) 7号)、住建部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鄂健办(2021) 30号规定,省厅转发了上级文件(见《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 (鄂建办(2021) 11号),我省自2021年7月1日起停业受理三级资质申请,以及三级资质分立、合并、重组、变更申请。

答:三级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仍继续有效。按国务院、住建部文件规定,现有的三级资质将与相应的二级资质合并,成为乙级资质。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建部正在抓紧制定,一旦公布,现有的三级资质将不存在。

2、现有的三级资质是否继续有效?现有的三级资质将来怎么办?

3、现有三级资质需升为二级,应如何办理,具体考核哪些内容?

答:现有三级资质可选择“增项”或”升级”升为二级资质。

由此可见: 没有官方文件表明“三级资质2023年12月31日将正式失效”, 截至目前,这个说法没有任何依据 !所以当根据公司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业务办理,无法识别文件真实性时,所有文件均以官方文件为准,或拔打官方电话进行咨询。

(来源:石匠综合网络)